大家都說校園是社會的縮影,權力不對等的現象同樣亦體現在校園之中,而校園欺凌往往與權力差異有關,弱勢的同學更容易被欺凌。如同社會,學生職位和角色的不同以可展現權力關係,如領袖生、科長這此或擁有更多權力的職務。但是校園中更存在着一種隱性的權力差異,學生各種互動中可能更看重某方面更優秀的同學(如外貌、成績、交際能力),令較遜息的同學處在權力關係中較弱勢的位置。故這種權力差異不僅僅是來自於學校組織或職位,還包括在同學之間的社交影響力和地位,欺凌者與被欺凌者的關係亦會因情況不同而出現角色調換的情況。
「旁觀者亦是加害者?」
旁觀者是指那些在欺凌事件發生時不直接參與但可能目睹事件的人,他們的行為和反應可以對欺凌事件的結果產生重大影響。當然,現在大家都會共識欺凌此行為是不好的,但在校園這個狹小的環境中,作出有別於主流行為的同學亦可能受到排擠、杯葛的關係性欺凌,使他們對阻撓欺凌卻步。如果旁觀者選擇保持沉默或無視事件,甚至加入起哄,這可能會助長欺凌行為,使受害者感到更加孤立和無助。
若果旁觀的同學能夠自動制止欺凌,更容易令欺凌者失去朋輩支持,加大他們對可能受到制裁的擔憂,繼而停止欺凌的行為。早前有報導亦指出,旁觀者如果能在看見欺凌事件時給予援助,將有效減少校園欺凌事件。然而,教育局《和諧校園齊創建資源套》的指引中對於旁觀者的理解局限在舉報欺凌事件的層面,欠缺培養這種外在牽制力的措施。
欺凌的動態性質使校園欺凌不僅是一個個別受害者的問題,而是一個公共社會問題。即使沒有更多介紹旁觀者如何制止欺凌事件的指引,我們亦不能以與我無關、袖手旁觀的態度回避此問題。只有共同關注和參與解決校園欺凌的問題,才可以建立更加和諧和安全的學習環境。
文章來源: 香港精神康復者聯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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